不當政策之一:「台電六輸計畫」

不當高壓電纜地下化

根據數十年來的國際研究,確認人體作為一種生物電子系統,大腦及心臟都

藉由內部的生物電子信號進行規範,因此環境中的人造電磁場,包括高壓電纜、變電所及變電箱等電力輸配線路產生的極低頻電磁場,若與人體產生反應,便有可能引起疾病。同時,也有愈來愈多的研究指出,電磁場與健康的關連性日趨增加,人們也逐漸警覺這些危害,因此近年來,台灣各地反對住宅區、學校,興建高壓電纜及變電所的抗爭事件與日俱增。

然而,各地的聲音似乎從未傳到政策制定者的耳裡。2002年起,台電斥資4千億進行「第六輸配電計畫」,預計將長達1千5百公里以上的高壓電纜地下化。將高壓電纜、電塔埋入地底,使之遠離民眾生活範圍,理論上有助於改善電磁輻射的危害;但該計畫工程草率而不當的規畫,不僅埋設深度僅1公尺,且捨棄較能防範電磁輻射之充油(O.F.)電纜,或是被套材料為不銹鋼的XLPE 電纜,甚至便宜行事將電纜埋在小巷道內,反而使高壓電纜過於接近民宅,讓民眾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,暴露於過高的極低頻電磁場中。

反觀日本東京的地下高壓電纜,埋設在大馬路中央且深達地下6公尺,甚至30公尺深,而各國則規範高壓電纜設置距離。1995年6月,透過市民爭取,美國一個「通過加馬斯住宅區的高壓電纜必須埋在地下」條例訂定了,規定埋設地下高壓電纜後磁場強度在4mG以下,且也提到有兒童聚集的設施、住宅、學校、醫院、老人之家及公園和休閒設施等,輸配線都不可以經過,必須要設立在較遠處。然而台灣為何會如此草率?是不是以為眼不見為淨就好?

為了凸顯高壓電纜不當地下化的問題,我曾會同議員、里長現勘台電工程,在台南市崇善八街,測得路面高於4百mG、兩側民宅室內超過13mG,臨安路二段169號巷道,測到路面25mG、鄰近一樓住家室內5mG。這樣草率的工程,已導致台南市及其他縣市眾多民宅,至今暴露在過高的電磁輻射環境中,造成許多民眾產生電磁輻射不適症的病徵。

霧峰鄉甲寅村自強路更是一樁活生生之悽慘電磁輻射悲劇,台電不顧其161KV高壓電纜已使鄰近住戶室內高達95mG,民眾癌症、頭痛及心血管疾病已明顯增加,竟於2006年執意再進行擴充計畫,又增加數條345KV高壓配電管線,民眾驚恐通電後不知如何生活下去!

環保署多次公開澄清該署所訂之環境建議值833mG,主要是「避免身體受到短期急性危害」的標準,至於人體長期暴露的標準或規範,應該是衛生署負責。我們除了質疑政府部門,更希望監察院主動調查「六輸計畫」所造成的危害,調查相關單位是否瀆職。尤其主管機關衛生署遲遲不肯以預警原則制定安全規範,使台電得以「合法」施工。此等封閉觀念導致立法、修法步調停滯,而受害者只能無辜籠罩在看不見、摸不著也聞不到的電磁輻射之中,重病亦無「兇手」能夠指認,何其悲哀?!行政、立法部門皆不應卸責!